1月16日能源报: 国家发改委: 新能源站、新能源储能法规出台!4月1日有效!
发布时间:
2024-05-22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2023年12月26日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电能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于2024年4月1日施行。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2023年12月26日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电能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于2024年4月1日施行。《办法》指出,发电企业应当遵守电力调度指令,落实调频、调压相关措施,确保电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发电企业要开展电能质量管理相关的信息采集和问题分析及治理能力建设,建立逆变器、治理设备、监控装置等干扰源设备台账,并定期维护更新。二是新建 (改、扩建) 新能源站、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应在接入电力系统规划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电能质量评估,安装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控制电能质量。治理设备和在线监测装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运行。在试运行阶段 (6个月内),应进行电能质量监测,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超出指标的问题。此外,对于10 kV以下的并网电压等级,应配备具有必要的电能质量监测功能的设备,并对超过电能质量指标进行警告和主动控制。如果电能质量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应采取预防措施。当采取防治措施后电能质量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影响电网安全运行或其他电力用户正常用电时,电网企业应配合实施出力控制或离网控制。